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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外加剂

     北京建恺外加剂有限公司,是具有自营出口权的山西万恺实业有限公司和黄河镁业有限公司(中日合资)共同投资兴建的集科研、生产、经营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中国混凝土外加剂协会成员。

  公司全面推行 ISO9001 :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1996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已形成年产 10 万吨萘系、氨基磺酸盐系高效减水剂及各种复合外加剂的生产规模,产品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与新型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

  公司具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技术开发队伍。现有教授级高工 5 人,技术专业顾问、工程师 21 人,并配备有专业实验室、化验室对用户进行产品调整和技术支持服务。

  产品销售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广泛应用于工民建筑、市政工程、桥梁、道路和水利等国家重点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公司愿意性能卓越的产品、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与用户通力合作,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竭诚欢迎国内外各界朋友光临指导,洽谈业务!

混凝土外加剂是混凝土工艺学的一项新技术,几乎所有的混凝土外加剂、砂浆和水泥净浆都可以通过外加剂来改善性能。由于混凝土外加剂的广泛应用,目前外加剂已被称为混凝土的第五组成材料。
混凝土外加剂的特点是品种多、掺量小,而在混凝土改性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它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应用技术、品种选择较之其他工程材料更为重要。
建筑砂浆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具有改善砂浆的和易性、保水性、粘结性,及减水、提高强度等功能,可替代混合砂浆中的全部石灰、节约水泥用量、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改善施工条件、减少环境污染,运输、使用方便等特点。

混凝土外加剂是为了改善混凝土性能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掺入的粉状或液体物质。
使用外加剂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混凝土外加剂的选择
(一)、外加剂的品种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选择,通过试验及技术经济指标比较确定。
(二)、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三)、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四)、掺外加剂混凝土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试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时,应采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检测项目应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确定,检测条件应与施工条件相同,当工程所用原材料或混凝土性能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再进行试配试验。
(五)、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应注意其相容性及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满足要求方可使用。
二、混凝土外加剂掺量

(一)、外加剂掺量应以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表示,或以ML/KG胶凝材料表示。
(二)、外加剂的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三)、对含有氯离子、硫酸根等离子的外加剂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处于与水相接触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以当量氧化钠计)不宜超过1KG/M3混凝土,

混凝土总碱含量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控制
(一)、选用的外加剂应有供货单位提供的下列技术文件:
(二)、外加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应立即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进货与工程试配时一致,方可入库、使用。若发现不一致时,应停止使用。
(三)、外加剂应按不同供货单位、不同品种、不同牌号分别存放,标识应清楚。
(四)、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经性能检验合格后应粉碎至全部能过0.63MM筛后方可使用。液体外加剂应放置阴凉干燥处,防止日晒、受冻、污染、进水或蒸发,如有沉淀等现象,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外加剂配料控制系统标识应清楚、计量应准确,计量误差不应大于外加剂用量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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